各院系及有關部門:
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申請工作的函》,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選派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類別和留學期限
1.博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限為36-48個月;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課題研究):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3.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4.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5.西部項目: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二、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優先支持能源、資源、環境、農業、制造、信息等關鍵領域及生命、空間、海洋、納米及新材料等戰略領域和人文及應用社會科學。
三、出國留學項目詳見《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應為我校正式職工,且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以后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身心健康。
2. 長期堅持工作在教學科研第一線,近兩年工作任務飽滿,業績突出,長期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教師優先推薦。
3. 到2009年3月1日止,實際在校工作 5 年以上。近 3 年內出國研修6個月以上的人員,回校后工作須滿4年方可提出申請。
4. 曾經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后工作一般須滿5年方可再次申請。
5. 外語條件須達到規定的標準。
(二)申請類別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歲,具有碩士學位,或在讀博士一年級學生。申請時須提交國外教育機構的入學通知書、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入學時間原則上為申請當年。
2.聯合培養博士生:申請人應為在讀優秀博士生,年齡不超過35歲。須提交國外教育機構出具的正式邀請函復印件及國內外導師為其共同制定的研修計劃和可能發生的與學習相關費用說明。入學時間為申請當年。
3.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年齡不超過50歲,本科畢業后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博士后研究申請人應具有博士學位、具體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的優秀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年齡不超過40歲。
4.高級研究學者: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5歲,教學科研人員應為教授。
5.西部項目:申請人應具有碩士學位或副教授以上職務,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
五、申請程序:
1.申請人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系統apply.csc.edu.cn報名(項目名稱:由候選人根據自身條件自主選擇,受理機構:陜西省教育廳),具體操作方法詳見《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系統使用簡介》。
2.申請人填寫《西安工業大學資助優秀教師出國進修候選人推薦表》(附件)及書面申請交所在單位,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以院系為單位進行匯總,形成統一推薦意見,于3月6日交人事處師資科。
3、人事處初審后,報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我校正式推薦人員。
4、學校正式推薦人員按照《關于準備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準備書面申請材料,于3月10日之前將材料交到人事處師資科。
5、經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后正式錄取。
6、出國前到國際處、人事處辦理相關手續。
六、其它事項
如有疑問請于2008年3月6日前到人事處師資科咨詢。
申請人為組織部管干部須經組織部簽署意見后方可報名。
本項目派出人員須按時返校,學校不受理派出人員的延期、簽證豁免申請。
未經學校批準申報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學校不受理其出國相應手續,責任自負。
查詢相關資料請登陸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址: http://apply.csc.edu.cn/managerlogin.asp出國留學欄查詢。
附件:西安工業大學資助優秀教師出國進修候選人推薦表
西安工業大學人事處
2009年2月27日